⒈ 因待葬或要改葬而暂将灵柩停放某处。
例痛存亡之殊制兮,将迁神而安厝。——潘岳《寡妇赋》
英keep a coffin with corpse in a temporary shelter before burial;
⒈ 亦作“安措”。
⒉ 安葬。
引《孝经·丧亲》:“卜其宅兆而安措之。”
邢昺 疏:“宅,墓穴也;兆,塋域也。葬事大,故卜之。”
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崩薨》:“崩薨别号,至墓同,何也?时臣子藏其君父,安厝之义,贵贱同。葬之为言下藏之也。”
唐 吴少微 《为任虚白陈情表》:“两柩双魂,未遑安厝。”
元 无名氏 《合同文字》第三折:“将骨殖一担挑来,指望的傍祖塋好生安厝。”
清 李渔 《意中缘·救美》:“奴家原为葬亲而来,还要到 莆田 安厝了二亲,然后转去。”
⒊ 停放灵柩待葬。
引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妖宅》:“二小人舁一棺入,仅长四寸许,停置凳上。安厝未已,一女子率廝婢数人来,率细小如前状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一一二回:“且説 贾政 等送殯到了寺内,安厝毕,亲友散去, 贾政 在外厢伴灵, 邢 王 二夫人等在内,一宿无非哭泣。”
⒈ 安葬、埋葬。
引《三国志·卷五·魏书·后妃传·文德郭皇后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载〈哀策〉曰:「背三光以潜翳,就黄垆而安厝。」
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二五》:「且说赵院判扶了兄柩来到钱塘,安厝已了,奉著遗言,要去寻那苏家。」
⒉ 停放灵柩待葬或浅埋等待改葬。
引《聊斋志异·卷一·宅妖》:「又顷之,二小人舁一棺入,仅长四寸许,停置凳上。安厝未已,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,率细小如前状。」
《红楼梦·第一一二回》:「且说贾政等送殡,到了寺内安厝毕,亲友散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