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八种书体。秦代统一文字,废除不符合秦文的六国文字,定书体为大篆、小篆、刻符、虫书、摹印、署书、殳书、隶书八种,谓之“八体”。见汉许慎《说文解字序》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《八体六技》。按,大篆、小篆、虫书、隶书是四种字体,其余四种是书的用途。楷书出现后所谓的八体,即古文、大篆、小篆、隶书、飞白,八分、行书、草书。见唐张怀瓘《书断》。后以指书法。
⒉ 指八种文体风格。
⒈ 八种书体。 秦 代统一文字,废除不符合 秦 文的六国文字,定书体为大篆、小篆、刻符、虫书、摹印、署书、殳书、隶书八种,谓之“八体”。见 汉 许慎 《说文解字序》。 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《八体六技》。按,大篆、小篆、虫书、隶书是四种字体,其余四种是书的用途。楷书出现后所谓的八体,即古文、大篆、小篆、隶书、飞白,八分、行书、草书。见 唐 张怀瓘 《书断》。后以指书法。
引南朝 梁 沉约 《齐故安陆昭王碑文》:“穷六义於怀抱,究八体於毫端。”
清 吴伟业 《题西泠闺咏》之四:“双声宛转连珠格,八体浓纤倒薤看。”
⒉ 指八种文体风格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体性》:“若总其归涂,则数穷八体:一曰典雅,二曰远奥,三曰精约,四曰显附,五曰繁縟,六曰壮丽,七曰新奇,八曰轻靡。”
⒈ 秦代统一六国文字之后所通用的大篆、小篆、刻符、虫书、摹印、署书、殳书、隶书八种书体。大篆相传为周宣王太史籀所作,小篆为李斯、赵高、胡毋敬据大篆简化而得,大、小篆并简册所用;刻符施于符信;虫书是在篆文基础上装饰鸟虫图形;摹印使用在玺印之上,也称为「缪篆」;署书指封检上的题字;殳书则是使用在戈、戟等兵器题铭;隶书行于公府。
引汉·许慎〈说文解字序〉:「自尔秦书有八体:一曰:『大篆』、二曰:『小篆』、三曰:『刻符』、四曰:『虫书』、五曰:『摹印』、六曰:『署书』、七曰:『殳书』、八曰:『隶书』。」
⒉ 体,文章、作品的体貌。八体指八种文章作品的风格。刘勰概括文章风格,区分为典雅、远奥、精约、显附、繁缛、壮丽、新奇、轻靡八类,称为「八体」。见南朝梁·刘勰《文心雕龙·体性》。